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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对象
(一)基本条件 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,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: 1.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、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。(就业或经商) 2.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 (二)人才准入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,年龄在50周岁以下(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,不作年龄限制),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,可提出入户申请。 1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;(初级以上职称) 2、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;(注册执业证书) 3、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;(高级工技能证书三级) 4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;(全日制本科) 5、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;(社工) 6、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,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;(中级工技能证书+三年养老保险;非全日制本科+三年养老保险;全日制大专+三年养老保险) 7、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;(全日制大专+应届毕业生) 8、广东省内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;(省内职校、技校+中级工技能证书+应届毕业生) 9、来莞创业、就业,且...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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